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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例会制度

教学例会制度

教学例会是了解和反馈教学信息,研究和部署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教学管理机制,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例会组织

(一)教学例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参加例会的人员有教务处、教评中心、科技处、发展规划处、党政办、各系部主任(或专业主任)。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请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二)教学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教学工作例会。

(三)教学例会的会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教学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或精神。

(二)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教学方面的议决事项。

(三)研究制定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四)研究拟定学校专业设置和发展规划,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五)研究确定制定(修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六)研究确定教学基础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和改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七)安排近期教学中心工作。

(八)通报、交流教学运行情况,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布置教学检查工作,反馈教学检查信息。

(十)其它与教学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