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涉及财务收支部门文件的通知
根据学校“全面清理、修订校本部财务管理制度,简化流程、明确责任、规范执行”的工作部署,相关部门已将有关涉及财务收支方面的规章制度报送计划财务处,为了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1.按照“谁制定、谁解释,谁制定制度、谁掌握政策”的惯例,请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学习把握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涉及到财务收支的条款要有政策支持,并于1月4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
2.2017年新学期开始,凡在本次清理过程中没有报送的规章制度,均不能作为财务收支业务的核算依据,计划财务处一律不予受理。
3.产业、后勤同时启动相关制度修订工作,并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已上报部门文件
部门 |
文件 |
人力资源处 |
1.关于市内通勤人员公交IC卡报销规定 2.关于印发《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辽交专校发[2008]39号) 3.1关于印发《相关工作性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专人发2010-41 号) 3.2关于《相关工作补贴》补充规定(辽交专人发2010-73) 3.3关于印发《相关工作性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辽交专人发2013 37号) 4.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
科技处 |
1.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161209) 2.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学报约稿暂行规定 |
基建办 |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