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2024年06月20日 20:25  点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上一条:明纪自律守初心 砥砺奋进启新程--轨道交通工程系开展毕业生党员“七个一”系列教育活动 下一条:【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