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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申报及推选活动的通知
2021年01月18日 14:05  

 

全校各部门:

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辽委教办[2021]2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引向深入,围绕迎接建100周年行动,为加大我校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申报及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立德树人守初心,学习“四史”践使命。

、活动对象

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辅导员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

、活动安排

1.微课作品可围绕建党100周年,结四史”学习教育,反网上重走长征路四史”学习的相关知识点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某个工作案例、经典工作场景、某个工作要点、教学环节实践活动展开围绕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育人主题的微课作品。

2.课作品要结合日常工作实践或学习教育中的常见典型、有代表性的问题或内容进行设计,能够有效解决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等问题作品要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拍摄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

3.微课作品片长不超过10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淸楚,提倡标注字幕。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4.本次活动征集的优秀微课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活动提交截止日2021年2月18曰期间创作的作品对各部门申报微课作品不限数量,宣传部将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 在学校网站、公众号上推广展示,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遴选作品参加全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其他要求

1.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为成果展示搭建良好平台。

2.申报的所有作品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和抄袭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事宜由申报人或推荐部门负责。学校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学校将取消其征集及推选资格。

3.请各部门2021年2月7星期日之前将申报作品上传至OA公共文件柜-公共上传区-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申报,作品命名格式为:部门+姓名+作品名称。

同时,将附件1《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申报汇总表》发至邮箱;lnccxctzb@126.com。

联系人:周媛媛,电话:13840567028。

附件1: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申报汇总表

附件2:辽宁省高校优秀微课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选题指南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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